教育收费许可

 

行政许可程序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1、申请内容应包括收费依据、成本依据、申报标准或调整幅度;

2、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批文;  

3、其他相关资料。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
1、在本局事权范围内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回复。另申领、换发《收费许可证》,市物价局收到申请表后5个工作日内办妥发证。

2、凡列入听证目录的收费项目,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组织听证的决定;在做出听证决定的三个月内举行听证会。论证后的决策方案提请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广东省定价目录》

《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

《广东省教育收费管理规定》

 
 
下载材料附件

《广东省教育收费许可证》申请表.doc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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