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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粤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确认 |
行政许可程序: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①《来粤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确认表》一式一份; ②省外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当年申报该专业技术资格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复印件一份(须与原件相符并盖单位公章); ④当年申报该专业技术资格时提交评委会的评审材料,包括论文、著述、项目立项书、获奖证书等; ⑤大一寸近期免冠相片一张。
收费标准:
按相关规定收费
承诺时限:
受理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30日、12月1日至31日
行政许可依据: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来粤流动人员确认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6号)。
下载材料附件:
省外引进调入人员确认和发证信息录入表.doc
省外引进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发证申报表.doc
备注
承办科室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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