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及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审查

 

行政许可程序: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①《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一份;

  ②学历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③《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

  ④从业资格证书或职业道德证明材料;

  ⑤免冠大一寸(或小一寸)相片三张。

 

收费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按具体科目标准收取

 

承诺时限:

 

行政许可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5]1号);人事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人职发[1995]6号);《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省人事厅《关于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粤人职[1995]3号)、各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下载材料附件:

 《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  

 

备注:

    承办科室是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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