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发布申请

行政许可程序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1)  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2)  招生广告原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予3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下载材料附件

 

备注

1、  民办培训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发布需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2、  当事人请在受理窗口领取办理结果,领件时请仔细核查,核对有关材料。

3、  当事人请在受理窗口领取办理结果,领件时请仔细核查,核对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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