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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 |
行政许可程序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1、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与申报省级项目通用);
2、必备的附加材料(由科技部具体规定,附在申报通知里);
3、辅助的附加材料(由科技部具体规定,附在申报通知里);
以上材料依次装订成册后上报一式七份并附软盘。 收费标准 暂不收费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依据 1、《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
2、《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6]152号);
3、《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财工字[1996]354号); 下载材料附件 申报系统请登录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网站下载:http://www.chinanp.gov.cn/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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