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行政许可程序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1、《计划生育技术机构执业许可申请表》;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科室设置情况;

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及主要技术骨干和有关资料证书、执业证书、任职履历证明复印件;

6、设备清单;

7、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章制度;

8、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
收到申请单位按规定提交的全部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证工作。
 
行政许可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9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6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5号)


 
 
下载材料附件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申请表.doc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变更申请表.doc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校验申请表.doc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注册登记表.doc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doc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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