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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
行政许可程序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1、《计划生育技术机构执业许可申请表》;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科室设置情况;
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及主要技术骨干和有关资料证书、执业证书、任职履历证明复印件;
6、设备清单;
7、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章制度;
8、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 收到申请单位按规定提交的全部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证工作。 行政许可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9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6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5号)
下载材料附件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申请表.doc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变更申请表.doc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校验申请表.doc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注册登记表.doc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doc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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