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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单位全称: 肇庆市环境保护局
单位地址: 肇庆市星湖东路76区
e-mail地址: Shbj@zhaoqing.gov.cn
网站地址: http://www.zqepb.gov.cn/
公开监督电话: 0758-2781018 传真: 0758-2781008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年度计划与总结、机关文电、秘书、财务、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局综合性会议会务的组织、局机关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大院安全保卫以及车辆管理等行政性和事务性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妇女、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职称管理等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

负责人:何志锋,办公电话:2781026,传真:2781008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工作,对本局重要发文进行审核把关;负责环保宣传、普法教育以及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工作;组织环保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和考核领证工作;参与组织环保执法检查和对重大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并协助处理;负责对依法行政和执法责任制的监督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处罚、复议、听证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

负责人:罗卫文,办公电话:2781077,传真:2781077

 

(三)规划环评科

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专项规划,参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与计划、国土整治规划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环境功能区的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任期目标和任务,检查、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行业的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和任务;负责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城考、环境统计等工作,编报环境状况公报和指导环境监测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全市环境保护基本建设项目的跟踪落实和办理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污染治理资金的申请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管理制度,对本市权限内的建设项目和上级委托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发展规划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审核等工作。

负责人:方晓海,办公电话:2781001,传真:2781001

 

(四)污染控制科

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组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源调查、珠江水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全市自然生态环境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环保科技工作,组织环保科学研究和技术引进,管理环保科技成果,指导环保产业工作,组织实施环境标准、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和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作。

负责人:谢茹,办公电话:2781022,传真:2781022

 

(五)核与辐射环境管理科

负责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性污染防治工作,参与调解核事故应急及预防的纠纷和民用核设施核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电磁、辐射源的信访、投诉受理工作;负责放射源的统一监管,组织实施放射源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制定全市核与辐射等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调落实核与辐射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放射源的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以及该领域从事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管理;负责建立和实施放射源登记制度以及核发放射源安全许可证。

负责人:陈伟泉,办公电话:2781112,传真:2781112

 

(六)环境监察科(加挂肇庆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牌子)

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市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对重点区域和流域以及辖区内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单位运营活动以及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治理任务等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负责辖区内国家、省、市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承办环境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等环境管理制度,对全市环境执法情况进行稽查;指导、协调全市排污费征收和稽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对全市有关单位评优、评先或本市上市公司等单位进行环境保护审核;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警机制,组织制定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落实各种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人:谭军松,办公电话:2781033,传真:2781013

 

 

局的派出机构

(一)肇庆市环保局黄岗环境保护办公室(正科级)

受市局委托负责端州区黄岗镇日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二)肇庆市环保局睦岗环境保护办公室(正科级)

受市局委托负责端州区睦岗镇日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