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公安机关35条便民利民措施
为了更好地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强化服务职能,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给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和服务措施。
交警部门:
1、优化窗口服务,实行首接责任制。车管、交管、交警中队等服务窗口实行“谁首接,谁负责”。对不属本岗位受理的业务或手续不全的,工作人员必须作出明确指引。到下班时间,仍有办事群众在窗口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必须受理完毕。
2、简化办事程序,缩短机动车和驾驶证办牌办证时间。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国产车,当日受理,当日发牌;考领机动车驾驶证,经考试合格后,一周内发证;对已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因遗失机动车号牌申请补领的,不再检验车辆,直接受理。
3、在车管所设立专门窗口,为市内骨干企业、民营支柱企业、外来投资企业和重点工程单位受理各项车管业务。企业、单位批量车辆入户,车管所实行派员协助优先办理。一次未能办结的,提供预约服务。(车管所预约电话:2722290)。对在我市投资办企业的外国人、港澳台同胞需考换国内驾驶证的,车管所负责受理及送省办理相关业务。
4、开展新车入户代办业务,有汽车销售经营权并经车管所备案的单位可为车主代办各种车辆牌证业务。
5、建立快速接处警制度。各交警大队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市区、县城白天确保15分钟到达现场,晚上确保20分钟到达现场。
6、简化违章处理程序,在肇庆市区范围内实行联网处理违章业务。对市区驾驶员的违章行为,违章当事人证件齐全、违章行为可以当即消除,需要作出行政处罚的,在违章当事人确认无异议的情况下,不当场暂扣证件,发出违章处理决定(通知书),让其自行到就近的银行交纳罚款或到大队属下就近的交警中队窗口处理。
7、对来我市观光旅游、投资办企业的外地车辆有交通违章行为的,如果当事人证件齐全,违章行为可以当场消除的,执勤民警可予以纠正,原则上教育放行。
8、严格拖车管理。凡在市区“严管路”(即天宁北路、端州四、五路)以外路段违章停车没有造成交通堵塞的,不予拖车,发违章通知书。确需拖车的,必须报交警支队交通监控中心“122”登记备案,接受群众查询,拖车后必须有明显的标记告知车主;拖车必须由民警指挥实施。
9、提供交通信息服务。在肇庆交警信息网推出支队长信箱、网上查询(向群众公布有关政策法规和交通管理业务、须知)、语音查询(交通违章、年检审)、短信提示等栏目,方便群众办事查询。
巡警部门:
10、巡逻警察接受“110”指挥中心指令后,快速反应,及时处警;市区(包括县城)处警,巡警在接到警令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郊区处警,巡警在接到警令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
11、在城区主要巡段,包括有党政机关、金融单位、主要商场、大型企业等重点部位、场所建立群众联系点;设立巡警专线(电话:2719683),接听群众对巡警工作意见。
经侦部门:
12、建立与重点企业(含民营企业)工作联系制度,定期走访、定期召开警企座谈会,指导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3、对重点企业涉嫌经济犯罪时,慎用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侦查措施。
治安管理部门:
14、对申办典当业和拍卖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符合条件的,7个工作日内发证。
15、对办理民用爆炸物品及剧毒物品《购买证》、《运输证》,符合规定要求的,即到即办。
16、一次使用炸药量10至50吨的,接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审核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审批答复。
17、对申请办理市内跨县作业爆炸物品安全员、押运员、保管员、爆破员证件的,在接到申请后,符合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发给相应证件。
18、对申请办理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接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审核意见后符合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审批发证。
19、对《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的申请,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报送省公安厅技防办核准。
20、对《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销售备案证》的申请,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证。
出入境管理部门:
21、外省和非我市户籍人员在我市企业或经营单位连续工作半年以上,因业务需要申请出国的,可持身份证、暂住证到企业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提出申请,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无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可办理出国护照。
22、降低港澳商务签注企业备案纳税额。企业或经营单位年纳税额一万元以上,可到企业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发给《资格证》和经核准的申请人名单,年内可获签发有效期1年的多次有效往返港澳商务签注。
23、办理所有往返港澳商务签注免交企业税务登记证,免交劳动合同;办理三个月以下商务签注的免交税单。
24、本市户籍并达到备案纳税额标准的企业或经营单位人员申请港澳商务签注,可持身份证、户口簿、企业营业执照到企业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三个月多次往返港澳商务签注,不受指标限制。上述企业或经营单位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企业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亦可以申请往来港澳商务签注,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核查,无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可以办理往来港澳3个月商务签注,不受指标限制。经核准备案人员可申请一年多次往返商务签注。对未达到当地备案纳税额标准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其负责人和营业执照持有人可办理三个月以下商务签注,其从业人员如确有赴港澳商务活动需要的,可办理十四天一次商务签注。
25、为扶持民营经济的发展,将商务签注的签发范围扩大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持有人可办理十四天一次商务签注。
26、办理护照、商务签注的确保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确有业务急需的,按急事急办程序办理,5至7个工作日办结。
27、在我市企业工作的台胞在办理暂住、多次签注时,免交劳动就业证。
户政管理部门:
28、小孩出生登记。父母或监护人为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父母双方的《户口薄》、《身份证》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29、公民收养小孩入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小孩入户的,需提供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收养人的《户口薄》、《身份证》、县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到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30、缩短审批户口迁移工作时限。迁入地派出所受理申请入户,由原来20个工作日改为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调查意见,县(市)区公安局户政部门由原来在15个工作日改为5个工作日内对审批权限内的申请,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1、办理深圳、珠海特区《边境通行证》的居民,凭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网监部门:
33、审核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从受理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消防部门:
34、消防审批过程中的防火监督检查的结论要一次完成。
35、依法实施消防监督管理,消防监督人员不插手或干预消防工程项目,不得指定消防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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