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处
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市局和边防、消防、武警部队的组织、思想、纪律作风建设。
(二)指挥中心
负责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敌情、社情和公安信息;接受市区的110、122、119的报警和求助;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承担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
(三)监察科(与纪委合署)
指导全市公安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监督、检查指定监察对象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命令的情况;组织、协调、查处重大、复杂的干警、职工违纪案件,开展信访及接访工作。
(四)警务督察支队
对全市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执行法律、法规、命令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纠正;人民警察警容风纪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纠正;受理公民、法人或组织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检控;依法保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现场处置军警、警民及警种之间的纠纷。
(五)法制科
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建设工作;起草、审核本局执法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公安执法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公安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承办全市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审批工作。
(六)警察公共关系科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公安对外宣传;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内部文化宣传活动;负责警察开放日的工作;负责公安机关与社区和传媒界的对外联系、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将安全知识、预防和打击犯罪等信息向群众宣传、解释、沟通联系工作。
(七)出入境管理科
负责掌握、分析全市出入境管理的信息;指导和承办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台探亲、旅游、留学、定居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审核签发港澳台同胞入出境证件;承办本市外籍华人、华侨回国定居的审批、发证和台湾居民回内地定居的呈批工作;进入本市考察、旅游、探亲、工作的外国人管理工作。
(八)网络警察支队
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安全保护工作;监控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防范计算机信息泄密、计算机病毒及其他计算机灾害事故的发生。
(九)治安管理支队
研究和掌握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分析全市社会治安动态;指导、查处治安部门管辖的治安、刑事案件;对娱乐场所、特种行业进行治安管理;对枪支、警械、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管制刀具进行管理;组织协调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检查、保卫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派出所建设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管理全市保安服务行业、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对全市保安员进行管理、教育和培训;指导全市金融系统重点要害单位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全市户政管理工作。
(十)交通警察支队
指导、监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对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指导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指导、监督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和驾驶员的考核及机动车牌证、驾驶员牌证的核发和管理;参与对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产品实施目录管理;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
(十一)刑事警察支队
指导全市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组织、协调或直接侦办重大、特大或跨省、市刑事案件;指导全市缉毒戒毒、反黑工作。
(十二)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参与或直接侦办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指导、检查、监督全市经济犯罪情况,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动态,提出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对策;指导市级金融、财税部门和其它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点要害单位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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