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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私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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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 |
1、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打击走私综合治理方针、政策、法规。
2、组织、指导、检查、协调、监督各地和各部门反走私联合行动、综合治理。
3、处理群众有关反走私的来信来访和举报,组织协调各地有关部门调查重大走私问题的线索,督促、指导案发地有关部门查处举报的走私贩私案件。
4、组长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处理暴力抗拒缉私、阻挠缉私的突发事件。
5、调研、收集有关走私、反走私情报资料,分析、研究和掌握走私、贩私活动的特点、规律, 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领导及通报有关部门。
6、承担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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