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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局 |
单位全称: 肇庆市财政局
单位地址: 城中路49号
e-mail地址: zhaoqingcz@163.com
网站地址:
公开监督电话: 0758-2234441 传真: 0758-2268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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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建设科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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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 |
依 据 和 要 求 |
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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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立项 |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693号)。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1、“自筹基建(更新改造)项目申请表[设计任务书]”;
2、建设项目申请立项报告。 |
本科职能内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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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招投标: |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693号)。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1、 工程项目立项批复;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其批准文件;
3、 工程项目新开工批复或“肇庆市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开工计划申请表”;
4、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建设工程项目概、预算定案书。 |
本科职能内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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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设工程项目预付款或材料款: |
依据:国家《建筑法》、《招投标法》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肇庆市市直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及国有自筹资金集中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肇府[2001]1号)。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1、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其批准文件、工程项目新开工批复或“肇庆市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开工计划申请表”;
2、 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含施工、监理、设计)、施工、监理、设计合同;
3、 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建设工程项目概、预算定案书;
4、 肇庆市市直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申请书(工程价款结算凭证);
5、项目监理公司代表签署的意见等资料。 |
本科职能内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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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拨付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款: |
依据:国家《建筑法》、《招投标法》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肇庆市市直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及国有自筹资金集中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肇府[2001]1号)。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1、 肇庆市市直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申请书(工程价款结算凭证);
2、建设工程进度情况、项目监理公司代表签署的意见等资料。 |
本科职能内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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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拨付建设工程项目结算款: |
依据:国家《建筑法》、《招投标法》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肇庆市市直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及国有自筹资金集中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肇府[2001]1号)。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1、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建设工程项目结算定案书;
2、 肇庆市市直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申请书(工程价款结算凭证);
3、建设工程进度情况、项目监理公司代表签署的意见等资料。 |
本科职能内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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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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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建筑法》、《招投标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肇庆市市直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及国有自筹资金集中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肇府[2001]1号)。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1、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及其批准文件;
2、 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
3、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
本科职能内15个工作日,大型工程项目视情况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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