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财政局 |
单位全称: 肇庆市财政局
单位地址: 城中路49号
e-mail地址: zhaoqingcz@163.com
网站地址:
公开监督电话: 0758-2234441 传真: 0758-2268410 |
|
|
|
职能调整 |
㈠ 划出职能 将才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的国有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职能,分别交给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承担。
㈡ 划入的职能 1、原由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评估和转贷的职能。 2、原由市审计局承担的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的职能。 3、原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能。 4、原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的制定政府公共财产管理规章制度的职能。 5、原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的统一管理资产评估行业的职能。 6、原由市清产核资办公室承担的对国有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职能。 7、原由中国人民银行肇庆分行承担的彩票监督管理的职能。 8、原由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组织、考核、监督市直国有企业董事会运作、产权代表、重大投资决策的职能。
㈢ 增加的职能 1、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推行国库单一帐户制度的职能。 2、对政府采购实行管理和监督的职能。 3、向市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的集团公司、财政拨款的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和重点行政事业单位委派财务总监(财政监督员)以及在全市推行会计委派制度的职能。
㈣ 转变的职能 1、改进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编制部门预算,逐步建立起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制度。 2、根据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要求,不再承担审批国有企业具体财务事项、下达财务计划和考核指标的职能,扩大企业理财自主权。 3、改革国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减少具体审批事务,扩大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自主权。 4、计算财政转移支付,规范对县(市)区财政的专项补贴。 5、取消财政促产周转金制度,不再审批与之相关生产经营项目。 6、不再审批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集团消费的专项控制商品。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