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专项资金、基金核拨(市级粮食风险基金)

行政许可程序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1.    书面形式的拨款申请

  2.  反映费用开支情况的有关会计资料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

    申请人直接到业务科室提交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核拨手续。不能当场告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5个工作日作出审查决定。

 

行政许可依据

    《关于市级储备粮入储问题的复函》(肇府办函[2000]78号)

    《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办法》(财商字[1998]466号)

 

下载材料附件

  肇庆市市级专项资金(基金)核拨申请表.xls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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