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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专项资金、基金核拨(市级粮食风险基金) |
行政许可程序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1. 书面形式的拨款申请
2. 反映费用开支情况的有关会计资料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
申请人直接到业务科室提交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核拨手续。不能当场告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5个工作日作出审查决定。
行政许可依据
《关于市级储备粮入储问题的复函》(肇府办函[2000]78号)
《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办法》(财商字[1998]466号)
下载材料附件
肇庆市市级专项资金(基金)核拨申请表.xls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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