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专项资金、基金核拨(水利劳动积累工以资代劳费)

行政许可程序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

  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行政许可依据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水利劳动积累工以资代劳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肇府办[1999]31号)《关于在端州区范围内实行水利劳动积累工制度的通知》(肇府[1995]40号一、二条)

 

下载材料附件

  肇庆市市级专项资金(基金)核拨申请表.xls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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