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专项资金、基金核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行政许可程序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

  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行政许可依据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财政部[2000]57号第九章第五十八条。

 

下载材料附件

  肇庆市市级专项资金(基金)核拨申请表.xls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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