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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专项资金、基金核拨(广东省科技兴贸专项资金) |
行政许可程序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1、书面申请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及进出口资格证书复印件;
3、按规定填写的《广东省科技兴贸专项资金申请书》(格式详见附件一)一式三份;
4、属技术或软件出口的,需提供对外签约合同、外汇管理局出口收汇凭证复印件;
5、属自有品牌出口产品获国外知识产权的,需附相关批准文件、协议书及证书复印件;
6、属省组织的实施拓展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技术出口市场活动的;由省外经贸厅提供年度资金预算及有关批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
资料齐全三天内上报
行政许可依据
《广东省科技兴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下载材料附件
肇庆市市级专项资金(基金)核拨申请表.xls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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