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程序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1、借款人或者被投资企业资料;
2、经办行(公司)的调查报告;
3、其他相关材料。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依据
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帐准备金提取及呆帐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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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