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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零售药品销售市场的价格和质量管理----市物价局 |
10月25日上午,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零售药品价格、质量告诫会,专题研究加强对零售药品销售市场的价格和质量管理问题。端州城区150多家药品零售商店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当前我市零售药品销售市场存在的价格和质量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政策法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措施,要求各药品零售商在销售过程中,大力开展诚信兴商活动,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把好零售药品质量关。强调属于政府定价的零售药品一定要执行政府定价,属于市场调节价的零售药品的定价必须按照国家计委《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计价格[2000]961号)关于“市场调节价药品,由生产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制定零售价。药品批发、零售单位(含医疗机构)要在不超过生产企业制定的零售价格的前提下,制定药品实际销售价格。”的规定执行,同时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
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后将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零售药品销售中的价格违法和质量问题,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投诉药品销售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和药品质量问题,共同维护好我市的药品销售价格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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