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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医疗机构药品全部网上阳光采购 |
昨日上午,全市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阳光采购启动大会召开。各县(市)区卫生局有关领导,以及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有关领导共100多人参加了大会。
会议主要部署开展2007年我市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工作。根据省的有关安排,从7月1日起,我市的县以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要全面开展药品网上阳光采购工作。
会议提出,要健全机构,加强监管,确保我市药品阳光采购工作顺利进行。要形成齐抓共管的机制,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行为进行监督。认真执行采购制度,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实行药品网上阳光采购的原则是“质量保证,价格合理”,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规定选择临床使用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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