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肇府办[2008]63号

关于印发肇庆市交通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肇庆市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肇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肇发[2004]16号),保留市交通局。市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现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06]1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市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重新确定如下。
一、职能调整
(一)整合肇庆市交通局、市公路局、西江航道局、市港航管理局有关的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含高速公路)路政、航道行政、交通规章稽查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交由新组建的肇庆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二)增加港口物流经济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交通行业(包括港口物流经济)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地方性交通行业政策和管理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交通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调控,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
(三)负责组织公路及其设施建设和维护;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负责组织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负责公路路政管理,维护公路建设与养护的正常运营秩序。
(四)组织协调全市港口物流经济管理;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物流经济的招商引资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交通运输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综合平衡全市交通运力的投放,维护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对市道路运输协会进行业务指导。
(六)负责道路运输(含出租车、旅游客车运输)的行业管理;负责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行业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业、运输船舶、外轮理货、船舶代理、引航、港口以及港口装卸业、港航设施建设、港口码头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协助组织交通行业的反走私工作。
(七)组织公路、水路、港口交通规费的征收;负责公路、桥梁、隧道以及渡口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行业管理。
(八)负责全市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规费稽查等方面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九)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以及开展交通行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负责组织交通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协助信息产业部门实施交通行业的信息管理;指导交通管理部门体制改革;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负责交通从业人员培训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职工培训、人才交流和劳动工资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
(十二)负责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局设置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催办、查办、督办局部署的重要工作;负责局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审核;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值班、文秘、政务信息、保密、档案的管理工作;组织编辑《肇庆交通》信息期刊;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属房产物业管理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协助信息产业部门实施交通行业的信息管理;负责开展交通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人事教育科(加挂离退休干部管理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人事、劳资、福利、机构编制工作;按权限管理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交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交通工种技能鉴定、等级考核工作;管理人才引进工作;为出国、出境人员办理有关报批业务;负责拟订交通教育发展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职工培训及交通从业人员的行业培训;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检查、督促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负责制订行业财务、审计规章制度和交通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办法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行业规费的征收管理,交通经费、专项资金的使用审核、监督及利用外资有关的财务工作;负责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负责办理行业有关票据的领发和检查;负责管理局机关经费的日常开支;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
(四)规划基建科
负责拟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交通行业的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负责组织编报行业各种统计报表和交通年鉴编制;负责组织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路(桥梁、隧道及渡口)收费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管理;负责交通建设市场的监督调控、资质审查和管理,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交通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负责组织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评审工作;负责公路规划、建设和养护管理;负责公路路政管理,维护公路建设与养护的正常运营秩序;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
(五)运输管理科
负责道路运输的行业管理,维护道路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负责拟订道路运输政策法规的实施办法;负责协助编制道路运输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征收道路运输管理费并提出使用意见;负责营业性道路客货运输、道路运输站(场)、营业性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的运力规划投放、线路牌证发放和运政执法监督;负责出租车、旅游客车运输管理;负责组织实施道路重点物资、军事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协助培训道路运政执法人员,实施对下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协助组织道路运输的反走私工作;负责对市道路运输协会进行业务指导。
(六)安全法制科
组织制定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参与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协调、组织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负责拟订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负责指导、监督包括交通环保、节能、技术专利、质量工作在内的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负责局机关及指导交通行业的法制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宣传和开展法制教育工作;负责交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治理公路、水路“三乱”等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拟订本局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法规的贯彻、解释、清理等工作。
(七)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综合治理、统战、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及行风建设;负责协助组织直属单位政工干部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协助考察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会组织的领导班子。
(八)执法监督科(加挂肇庆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
负责全市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规费稽查等方面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执法任务及跨县(市、区)的交通执法工作;负责制定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考核、督查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公路交通稽查站、水上交通检查站、治超检测站的设置、管理和指导开展日常执法业务;负责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证件的考核发证,以及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车辆和着装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统计汇总和分析上报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内设4个科室、5个执法大队,均为正科级建制。
1、综合室。
负责处理执法局日常行下事务工作;负责文秘、接待、信访、保密、档案、统计、劳资、党务、宣传、纪检监察、财务等工作;负责执法装备的计划、配置、保养及更新等后勤管理工作。
2、法制室
负责草拟、组织、落实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制度;负责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负责执法文书的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工作;负责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处罚听证的组织工作,参与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处理;负责执法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推广应用。
3、执法室
负责拟定执法局年度执法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审批各大队执法工作计划;负责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部署组织全市统一或专项执法活动;指导、监督各大队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群众对交通运输经营者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4、违章处理室
负责违章案件处理工作,建立和保管违章案件卷宗档案;负责违章案件的统计、汇总和分析。
5、第一大队
负责全市公路路政执法和相关规费的稽查工作,直接负责城区路政执法工作。
6、第二大队
负责全市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水运运政执法和相关规费的稽查工作,直接负责城区港航执法工作。
7、第三大队
负责全市道路运政执法和相关规费的稽查工作,直接负责城区道路运政执法工作。
8、第四大队
负责全市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和相关规费的稽查工作。
9、第五大队
负责全市范围内重点区域以及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跨区域交通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肇庆高新区公路路政、运政、征稽执法工作以及原肇庆市大冲交通公路征费稽查站、肇庆市广怀交通公路征费稽查站、肇庆市德封交通公路征费稽查站、广东省肇庆水上交通检查站等各站的执法职能。
主题词:机构 通知
抄 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
肇庆军分区,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市依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驻肇单位,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市属各院校,各新闻单位。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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