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肇人培[2008]4号)

 

 

肇人培[2008]4

 

关于开展200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和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肇庆高新区党群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2008年广东省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和《肇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开展200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以下简称为继续教育)和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

(一)抓好宣传落实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学习宣传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完善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从建设人才强市战略的高度,配合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按省人事厅的要求,我市将在2008年4月至9月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法》全员培训。参训人员视为完成一门公共必修课。

(二)继续推进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围绕中心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拟举办省高新研修班15期,培训1500名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农村人才培训计划,研究探索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的途径。加大高研班与农村人才培训班的政策扶持和资助力度,积极争取省人事厅择优给予经费支持。

(三)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公共必修课培训。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当分别选修公共必修科目和专业必修科目各一门,才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公共必修课培训班主要开设:《知识产权法基础与实务》、《专业技术人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科技论文写作》等课程。公共必修课培训继续实行统一教师、统一

教材、统一考试试题。

肇庆市人事局委托肇庆市干部学校组织实施市直继续教育培训。从3月30日起,在“肇庆市人事信息网”内上挂 “人事人才培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 开通和接受网上报名培训。各县(市、区)可提出申请在当地举办培训班,以方便专业技术人员就地参加培训。

(四)继续办好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计算机模块考试等各考前辅导班。

1、举办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前辅导班。为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过率,培训班将通过直观教学、重点辅导、题型讲解、上机实习、模拟考试等形式,帮助考生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及应试技巧。凡参加5天以上(含5天)培训,可视为完成一门公共必修课的学习。

2、举办全国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班。根据我市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实际情况,为帮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应考能力,开设职称外语、经济专业等考前辅导培训班,以整理复习知识点为抓手,侧重讲解重点难点,传授复习方法和应试技巧,帮助考生在短时间内提高应试能力。凡参加同一专业2天以上(含2天)培训,可视为完成一门公共必修课的学习。

(五)举办继续教育专业必修课培训班。

各人事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单位,可根据科研、生产、业务发展需要,联合或自行设立和开办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必修科目培训, 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肇庆市干部学校将依托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卫星远程培训学院广东肇庆分院这培训资源,根据各行业特点和不同类型专业技术人才的实际需要,常年对部份专业必修科目开设培训班,提供自选课程菜单供专业技术人员选择学习,帮助完成继续教育专业必修课任务。

(六)继续教育培训办班时间安排。

初次认定和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继续教育培训办班时间:每年4月1日至8月31日。参加该时间段继续教育培训课程,视为本晋升周期的课程,9月1日后参加的培训,为下一晋升周期的课程。

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期满(续聘)的继续教育培训办班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参加该时间段继续教育培训课程,视为本聘任(续聘)周期内的课程,11月1日后参加的培训,为下一聘任(续聘)周期内的课程。

二、继续教育证书验证

(一)继续教育证书验证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常规验证,聘任、续聘验证,晋升周期验证,初次认定和初次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验证工作,固定安排在每年的5月至8月,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完成情况一并验证。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当分别选修公共必修科目和专业必修科目各一门规定,切实保障每位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不少于12天。

1、常规验证: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当年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各一门。

2、周期验证:晋升周期内必须完成公共必修课(含全员培训课程)和专业必修课各三门(从2006年起,已执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分别选修公共必修科目和专业必修科目各一门”的周期验证标准)。晋升高一级周期验证年限按周期年限,具体计算方法:从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后到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当年,验证时间最长为近5年。

3、聘任期满(续聘)验证:聘期内必须完成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各二门。按聘期年限验证。2008年,继续教育验证执行标准:凡是2003年12月31日以前受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2004年1月1日以来没有参加过继续教育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至少完成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各二门的学习。

4、首次晋升验证:必须完成属地人事部门组织的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各一门。

(二)继续教育证书验证程序。

各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按验证时间、内容要求进行初审(年度常规验证由单位负责),发现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者,要及时通知其补培训,完成继续教育者,报政府人事部门验证。

1、市人事局负责全市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及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验证。

2、各县(市、区)负责本县(市、区)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验证,并将晋升(报考)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继教证书、验证名册(含验证意见)及验证对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成绩原件送我局培训科核发“完成继续教育证明书”。

3、聘任期满(续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验证工作由属地人事局负责。

4、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验证,要按肇庆市人事局、肇庆市卫生局肇卫字[2000]36号文的规定,先送卫生部门验证后,再送人事部门验证。具体分工:地级市卫生局、人事局负责全市晋升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市直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验证。卫生部门以核验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卫生专业知识内容及获得的学分为主;人事部门除核验完成继续教育时间、学分外,以核验公共必修课完成情况为主。

(三)继续教育证书验证结果使用。

经验证,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者,我局发给“完成继续教育证明书”,作为申报晋升、报考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及聘任或续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证明材料。报送申报材料时,必须提交“完成继续教育证明书”,否则,作未具备条件处理,职改、工资部门将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者,用人单位不得聘任或续聘其专业技术职务,不得享受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福利待遇。

三、几点要求

(一)实行培训办班计划备案管理制度。各县(市、区)、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办班计划,要提前报市人事局培训教育科备案,并统一上网公布;实现培训资源共享。

(二)做好继续教育参训安排。各单位要尽快将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情况,按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三个方面(学习时间、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进行调查摸底,对其继续教育证书进行初审,对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者,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做好整体规划、统筹安排,组织参加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

(三)按时完成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各单位要按规定的继续教育证书验证时间,将本单位周期、续聘等验证对象的证书,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证证书年度(周期、聘用、续聘)验证名册表》(见附件),送我局培训科办理验证。

联 系 人:梁洁慧、伦玉霞

联系电话:2208973、2208768(传真)

    址: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东楼肇庆市干部学校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年度(周期、聘用、续聘)验证名册表

 

 

 

 

 

肇 庆 市 人 事 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证证书年度(周期、聘用、续聘)验证名册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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