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肇纪发[2007]28号

关于印发《2008年肇庆市“行风热线”节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宣传部、监察局、纠风办,市直和省驻肇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肇庆市“行风热线”节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肇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肇庆市委宣传部
肇庆市监察局
肇庆市人民政府纠风办
二○○七十一月二十日
2008年肇庆市“行风热线”节目
实施方案
我市“行风热线”节目自2007年1月改版以来,每月安排一个与群众联系紧密的部门上线,直播节目实行市、县上下连线,解决问题实行市、县上下联动,建立解决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受到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欢迎好评。为做好2008年“行风热线”节目,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节目运作形式和播出时间
2008年,我市“行风热线”节目继续采取电台直播、电视录播形式(直播地点在市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由主持人+嘉宾+热线电话+短信息构成,每月安排一个与群众联系紧密的部门上线(每月上线2次),逢双周星期三上午10:00~11:00在肇庆电台92.9资讯频道直播,市电视台同时录制,星期日晚上20:40在市电视台综合频道首播,次日(星期一)早上8:35、晚上22:45在综合频道重播。
二、节目环节设置
根据广播电视媒体的特点和本节目的要求,设置回音壁、嘉宾介绍、接听解答、下期预告四个环节。
1、回音壁(8分钟)。由节目主持人和上线嘉宾反馈上一期节目群众投诉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
2、嘉宾介绍(5分钟)。节目主持人向听众介绍上线嘉宾,上线嘉宾简要介绍本部门的职能及相关业务情况。
3、接听解答(45分钟)。接听群众热线电话,听取群众呼声和建议,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上线嘉宾对群众的咨询、意见和投诉,要当场解答、表态,做出承诺,或作出解释说明。涉及县(市、区)的问题和投诉,由上线嘉宾溇场拨通电话直接向县(市、区)下管部门负责人下达指令,要求作出解答,限期落实解决。
4、下期预告(2分钟)。预告下一期节目的上线部门和时间。
三、上线部门安排
2008年上线部门是:市交通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农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国电信肇庆分公司、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端州区教育局、市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卫生监督所(详见附表)。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上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上线各项工作。上线前,要加强调查研究,编好群众重点热点问题汇编,认真做好答复预案和工作预案,做到心中有数、有备而来。上线时,要组织各县(市、区)下管部门负责人和本单位各科室负责人统一收听“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并在办公电话前等待候命,随时接受直播室发出的指令。对于群众提出的咨询、意见和投诉,上线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处理,并向“行风热线”节目组、市政府纠风办和群众反馈。属咨询性的问题要求当场或第二天予以答复;一般性的问题要在三个工作日内解决;情况复杂的问题要在七个工作日内解决;特别复杂的问题可延长处理时间,但必须及时向群众做出解释;不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要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做好解释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可转给主要业务部门牵头处理,并告之市政府纠风办,由市政府纠风办协调督办;重大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原则上由单位主要领导参与,如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直播的,经请示市政府纠风办领导同意后,可委派分管业务领导参加。
2、市广播电视台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节目播出质量和正确舆论导向。市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要负责电台直播工作,抽调骨干主持人和采编导播人员参与“行风热线”节目制作,做好播前策划、播中把关、播后反馈、节目预先等工作。市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要负责电视录播工作,认真做好前期电视画面拍摄、跟踪报道及节目预先等工作,加强舆论监督,促进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
3、市政府纠风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确保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每期“行风热线”节目开播前,市政府纠风办要牵头组织召开“行风热线”节目预备会,加强与市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电视中心和上线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上线各项准备工作,并督促上线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提出的咨询、意见和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由市政府纠风办制发“督办通知书”进行督办。有关部门对市政府纠风办的督办件要高度重视,认真处理和回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拒不整改和不作出解答的,要追究主管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肇庆行风热线网》、《西江日报》、《肇庆荧声报》将开设《行风热线.回音壁》,定期向群众反馈上线部门对咨询投诉的处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2008年肇庆市“行风热线”节目各单位具体上线时间安排
|
序号 |
单 位 |
时 间 |
备 注 |
|
1 |
市交通局 |
1月9日(第一次) |
|
|
1月23日(第二次) |
|
2 |
市公安交警支队 |
2月1日(第一次) |
2月7日春节,提前 |
|
2月20日(第二次) |
|
|
3 |
市农业局 |
3月5日(第一次) |
|
|
3月19日(第二次) |
|
4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4月9日(第一次) |
|
|
4月23日(第二次) |
|
5 |
中国电信肇庆分公司 |
5月14日(第一次) |
|
|
5月28日(第二次) |
|
6 |
市国土资源局 |
6月11日(第一次) |
|
|
6月25日(第二次) |
|
7 |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7月9日(第一次) |
|
|
7月23日(第二次) |
|
8 |
端州区教育局 |
8月6日(第一次) |
|
|
8月20日(第二次) |
|
9 |
市建设局 |
9月10日(第一次) |
|
|
9月24日(第二次) |
|
10 |
市城乡规划局 |
10月15日(第一次) |
|
|
10月29日(第二次) |
|
11 |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11月12日(第一次) |
|
|
11月26日(第二次) |
|
12 |
市卫生监督所 |
12月10日(第一次) |
|
|
12月24日(第二次) |
主题词:行风热线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省纪委办公厅、省政府纠风办,市委常委、市政协主席、市政府副市长
分送: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市纪委各室、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
中共肇庆市纪委办公室 2007年11月20日印发
校对:张思辉 (共印2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