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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市于2005年11月1日进行了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以全省为总体,以各县(市、区)为次总体,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这次调查全市入户登记的样本量为12.44万人,其中常住人口为9.37万人,分别占全市常住总人口的3.39%和2.55%。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广大调查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抽样调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调查的全部资料正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报如下:
一、总人口
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市的常住总人口为367.24万人,与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人口普查的常住总人口337.14万人相比,增加了30.10万人,增长8.93%;年平均增加6.02万人,年均增长率为1.73%。2005年底全市总人口为367.60万人。
二、城乡结构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43.19万人,占总人口的38.9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224.05万人,占总人口的61.01%。与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46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82.77万人,占总人口的49.77%;女性为184.47万人,占总人口的50.23 %。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9.08。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97.71万人,占总人口的26.61%;15-64岁的人口为236.20万人,占总人口的64.32%;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3.33万人,占总人口的9.07%。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9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40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65.53万人,占总人口的99.53 %;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71万人,占总人口的0.47 %。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30.18万人,增长了9.00%;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了0.08万人,减少了4.5%。 六、受教育程度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为8.78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为33.73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33.34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38.51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大学程度的人口增加1.04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增加3.26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增加29.11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增加2.94万人。 七、家庭户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102.02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58.08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51人,集体户人口为9.16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0.11人。 注:
1、除特别说明外,本公报涉及的人口数均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的时点数。
2、城乡人口是按国家统计局1999年发布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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