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第一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为了全面掌握我市第二产业、第三产业[1]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按照国务院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04年开展了第一次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普查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就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在省、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全体普查人员一年多的辛勤工作和艰苦努力,顺利完成了我市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等工作。根据经济普查结果,现将肇庆市第二、三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数和就业人员

本次经济普查结果显示,2004年末,肇庆市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9433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4579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2847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170个,其他法人单位1837个。产业活动单位14345个,其中,第二产业3085个,第三产业11260个。个体经营户80166户,其中,第二产业9401户,第三产业70765户。

企业法人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其中,国有企业、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共524个;集体企业、集体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共829个;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共442个;私营企业2135个;其他内资企业140个;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498个。

我市第二、三产业单位的分布,中心城区[3]拥有法人单位2703个,占28.7;东南板块3212个,占34.1;山区板块3518个,占37.2。中心城区拥有产业活动单位3743个,占26.1;东南板块4489个,占31.3;山区板块6113个,占42.6

全市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数名列前4位的地区依次是:端州城区(包括市直)占21.3、高要市占19.1、四会市占13.4、怀集县占13.2

个体经营户较多的前4个地区是:端州城区占17.6,高要市占15.7,四会市占15.6%,怀集县占14.0

在产业活动单位中,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3381个,占23.6%;从事制造业的单位2342个,占16.3;批发和零售业1610个,占11.2;教育1897个,占13.2;以上四个行业合计占64.3

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7137户,占58.8%;工业9142户,占11.4;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9185户,占11.6%;交通运输业6585户,占8.2%;住宿和餐饮业5474户,占6.8%。

2004年末,全市第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员[4]数为59.68万人。其中,第二产业的就业人员为28.30万人,占47.4;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为31.38万人,占52.6。在就业人员中,法人单位就业人员40.44万人,占67.8;个体经营人员19.24万人,占32.2。在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16.56万人,占40.9

分地区看,就业人员较多的前四个地区依次是:端州城区(包括市直)16.13万人,占27.0;高要市11.43万人,占19.1;四会市8.81万人,占14.8;怀集县5.9万人,占9.9

分行业看,在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制造业18.03万人,占44.6;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4.78万人,占11.8;教育4.28万人,占10.6;建筑业3.41万人,占8.4;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54万人,占3.8%;其余行业合计8.40万人,占20.8%

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0.34.917.134.543.2。在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具有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占4.7%、33.7%和61.6。在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占3.1、8.4、29.0和59.5

(二)企业实收资本

2004年末,全市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5]总额为1978.50亿元。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中,由国家投入的资本511.48亿元,占25.9%;集体投入的资本211.25亿元,占10.7%;个人投入的资本396.29亿元,占20.0%;港澳台商投入的资本473.64亿元,占23.9%;外商投入的资本385.84亿元,占19.5%。

二、工 业

(一)单位数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634个,就业人员19.46万人;工业个体经营户9142户,就业人员4.96万人。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国有联营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48个,占1.8%;集体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和股份合作企业 416个,占15.8%;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170个,占6.5%;私营企业1463个,占55.5%;其他内资企业108个,占4.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22个,占12.2%;外商投资企业107个,占4.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105个,制造业2184个,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45个,分别占4.0%、82.9%和13.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中,采矿业占2.1%,制造业占92.6%,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5.3%。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金属制品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就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2.5%、10.4%和10.2%。

分地区看,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法人单位654个,占24.8;东南板块1116个,占42.4;山区板块864个,占32.8

(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主营业务收入

2004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360.91亿元,负债合计211.65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149.26亿元。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所有者权益占资产的比重,采矿业为64.5%;制造业为41.1%;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41.1%。

2004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262.69亿元,其中,采矿业占3.0%,制造业占85.2%,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11.8%。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亿元的行业有3个: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5.88亿元,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29.28亿元,纺织业20.02亿元。

分地区看,中心城区、东南板块、山区板块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占45.3%、38.4%和16.3%。

    工业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15.47亿元。

(三)企业科技活动

2004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7]中开展科技活动的有57个,占9.5%。在大中型企业[8]中,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9]所占比重为30.2%,小型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的占7.5%。在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中,中心城区、东南板块、山区板块分别占49.1%、36.9%和14.0%。

2004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投入科技活动经费2.66亿元,其中,用于新产品开发的经费0.85亿元,占32.0%。科技活动人员4959人,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2229人,占44.9%。

在科技活动经费投入中,代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为0.77亿元,投入强度[10]0.32%。其中,大中型企业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0.64亿元,投入强度为0.52%。

分地区看,中心城区、东南板块、山区板块的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分别占全市的47.3%、39.4%和13.3%。

2004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新产品[11]产值21.11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8.3%。全年专利申请量为102件,其中,申请发明专利48件,占47.1%。企业技术改造经费支出0.86亿元,技术引进经费支出0.79亿元,消化吸收经费支出0.30亿元。

三、建筑业

(一)单位数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法人企业单位130个,就业人员3.41万人;建筑业个体经营户259户,就业人员0.42万人。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53.8  %;建筑安装业占20.0%;建筑装饰业占17.7%;其他建筑业占8.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9.1%;建筑安装业占6.4%;建筑装饰业占2.6%;其他建筑业占1.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18个,占13.8%;集体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和股份合作企业30个,占23.1%;私营企业55个,占42.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个,占1.5%;外商投资企业3个,占2.3%。

(二)建筑业总产值

2004年,全市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29.61  亿元。其中,资质内企业[12] 完成28.97亿元,资质外企业完成0.64亿元。建筑业个体经营户经营收入20.11亿元。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中,中心城区19.01亿元,占64.2%;东南板块7.28亿元,占24.6%;山区板块3.32亿元,占11.2%。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0.6 %;建筑安装业占11.2 %;建筑装饰业占4.6 %;其他建筑业占3.6 %。

(三)房屋建筑面积及竣工价值

2004年,全市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内建筑业企业[13]房屋建筑施工面积467.54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171.21万平方米,竣工价值10.89亿元。

2004年,全市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内建筑业企业主要建筑材料消耗量,钢材39.41万吨,木材10.91万立方米,水泥75.34万吨,铝材2.18万吨。

(四)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工程结算收入

2004年末,全市建筑业企业的资产合计为57.77亿元,负债合计为39.05亿元。企业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8.72亿元,所有者权益占资产的比重为32.4%。

2004年,全市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工程结算收入31.60  亿元,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4.1%,建筑安装业占10.2%,建筑装饰业占2.5%,其他建筑业占3.2%。

四、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单位数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24个,就业人员0.99万人;个体交通运输经营户6585户,就业人员0.74万人。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数中,交通运输业[14]86.3%,仓储业占12.9%,邮政业占0.8%;就业人员中,交通运输业占83.4%,仓储业占0.7%,邮政业占15.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企业单位数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占40.3%;私营企业占20.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6%;外商投资企业占2.4%;其余类型企业合计占35.5%。

(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主营业务收入

2004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10.69亿元,其中,交通运输业占73.1%,仓储业占3.5%,邮政业占23.4%;负债合计4.76亿元,其中,交通运输业占81.2%,仓储业占12.7%,邮政业占6.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率为44.5%。所有者权益合计5.93亿元。

2004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4.92亿元。其中,交通运输业占78.1%,仓储业占0.5%,邮政业占21.4%。交通运输个体户营业收入8.26亿元。

五、房地产业

(一)单位数和就业人员

2004年,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64个,就业人员0.50万人。其中,房地产业开发企业法人单位177个,就业人员0.33万人;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企业法人单位87个,就业人员0.17万人。房地产业个体经营户34户, 就业人员114人。

(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主营业务收入

2004年末,房地产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为62.84亿元,负债合计46.57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6.27亿元。所有者权益占资产的比重为25.9%。

2004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22.49亿元。房地产业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159元。

(三)房地产业生产经营情况

2004年,全市房地产开发业完成投资18.06亿元;商品房建设施工面积235.62万平方米;竣工房屋面积104.39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102.2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销售面积94.47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18.04亿元,其中,住宅销售额14.63亿元。

2004年,物业管理企业在管房屋建筑面积334.64万平方米;中介服务业房屋代理销售成交合同533个,房屋代理销售成交合同面积3.86万平方米,房屋代理销售成交合同额6.59亿元;中介服务业房屋代理出租成交合同197个,房屋代理出租成交合同面积1.70万平方米,房屋代理出租成交合同额0.33亿元。

六、批发零售业

(一)单位数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市批发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764个,就业人员1.32万人。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411个,就业人员0.58万人;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353个,就业人员0.74万人。全市批发业个体经营户1741户,就业人员0.42万人;零售业个体经营户45396户,就业人员7.62万人。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批发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就业人数,国有企业、国有联营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189个、0.32万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101个、0.41万人私营企业293个,0.38万人。

(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主营业务收入

2004年末,全市批发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49.77亿元,负债合计43.39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38亿元,所有者权益占资产的比重为12.8%。

2004年,全市批发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107.67亿元。其中,批发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94.77亿元,零售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2.90亿元。全市批发业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10.2亿元;零售业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71.5亿元。

七、住宿和餐饮业

(一)单位数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市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46个,就业人员1.07万人。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84个,就业人员0.45万人;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62个,就业人员0.62万人。

2004年末,全市住宿业个体经营户377户,就业人员0.14万人;餐饮业个体经营户5097户,就业人员2.40万人。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就业人员,私营企业62个、0.45万人;国有企业34个、0.19万人;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0个、0.14万人;外商投资企业6个、0.14万人;其他经济类型企业34个、0.15万人。

在全部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二、三、四星级分别为 11个、16个和3个,一星及其他的法人单位数为54个。

(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主营业务收入

2004年末,全市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为18.25 亿元,负债合计为12.09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16 亿元。所有者权益占资产的比重,住宿业为26.8 %,餐饮业为59.6 %。

2004年,全市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6.02亿元。全市个体住宿业营业收入0.73亿元;个体餐饮业营业收入14.60亿元。

八、其他第三产业

(一)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4年末,全市共有从事其他第三产业[15]的法人单位5396个,就业人员13.59万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556个,从业人员1.64万人,行政事业及其他非企业单位4840个,就业人员11.95万人。全市共有从事其他第三产业个体经营户11535户,就业人员 2.54万人。

(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主营业务收入

2004年末,全市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合计为496.60亿元,负债合计485.09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5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97.7 %。

2004年末,全市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33.04亿元。其中,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所占比重分别是77.2 %、11.1 %、5.2%,三个行业合计占93.5 %。

(三)行政事业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收入和支出

2004年末,全市其他第三产业中的行政事业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合计218.84亿元,全年收入64.87亿元,全年支出64.69亿元。

九、普查数据质量情况

按照国务院和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分层随机整群抽样方法,肇庆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9个县(市)区的数据质量进行了抽查,共抽查17个普查小区的338个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抽查比例为4.2‰),个体经营户1069个(抽查比例为3.3‰)。抽查汇总结果,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2.1‰,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控制要求,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本次普查未包括国际组织。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⑴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⑵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⑶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在有关部门登记为法人,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或作为产业活动单位普查,或并入上一级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法人单位的附属单位(即法人单位本部及分支机构),且具备以下条件:⑴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⑵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⑶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包括:(1)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3)没有领取执照或证书,或按照有关规定免于登记,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年内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的城镇、农村个体户。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活动。

[3]三大板块的划分:

中心城区:市直、端州区、鼎湖区;

东南板块:高要市、四会市、肇庆高新区(大旺);

山区板块: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

[4]就业人员:是指2004年12月31日在第二、三产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岗的就业人员。未包括上述范围之外的就业人员。

[5]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包括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各种形式的投入。实收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

[6]所有者权益:指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即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投资者最初投入实际到位资产以及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

[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是指全部国有工业企业法人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法人。

[8]大中型工业企业:指企业的从业人员、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分别达到300人、3000万元和4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9]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是指有组织地开展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并有相应经费支出的企业。

[10]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指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与销售收入之比。

[11]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开发研制,但尚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投产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12]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指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1年第87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号),已经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资质外建筑业企业指虽然没有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但实际从事建筑生产经营活动建筑业企业。

[13]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内建筑业企业分为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总承包企业指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的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指获得专业承包资质,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企业。

[14]交通运输业:包括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15]其他第三产业:包括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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