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选职位及其要求
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1名(正科级),要求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临床工作经验。
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1名(正科级),要求有精神病专科医院临床工作经验。
肇庆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 1名(正科级),要求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临床工作经验。
肇庆市中医院副院长1名(正科级),要求有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临床工作经验。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副高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二级医院科室负责人的任职经历。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医学硕士学位或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以上任职年限、专业资格年限和年龄计算至2008年3月31日止。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4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者可到肇庆市卫生局索取《报名表》,或从肇庆组织工作网(www.zqdj.gov.cn)、肇庆人事信息网(www.zqrs.gov.cn)或肇庆卫生局网站(www.zqws.com.cn
)下载《报名表》填写后,连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聘书、身份证、任职通知书(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大一寸半身照(3张)直接送肇庆市卫生局人事科,也可以邮寄到肇庆市卫生局人事科(报名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经公选办对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后,由卫生局发出书面通知。
3、报名地点:肇庆市卫生局人事科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康乐北路一街市卫生局
邮政编码:526020。
联系电话:0758-2853586 传真:0758-2850424)
中共肇庆市委组织部
肇庆市卫生局
二○○八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