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禁毒委主任李天在依法禁毒 构建和谐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已于20071229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61起施行。《禁毒法》是适应当前禁毒斗争实际需要,在全面总结禁毒工作经验、合理吸收已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反复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的第一部全面综合规范禁毒工作的重要法律。《禁毒法》遵循专群结合、预防与惩治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了禁毒方针、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和法律责任,规范了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禁毒国际合作等相关业务工作,构建了较为完整的禁毒工作体系。《禁毒法》的颁布施行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又一重大立法成果,是我国禁毒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全面推进我国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做好《禁毒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对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巩固和深化禁毒人民战争成果,全面推进我国禁毒事业,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今年是《禁毒法》实施的第一年,我市各地、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禁毒法》作为禁毒工作的一件大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措施:一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宣传。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发挥优势,积极配合刊登、播出《禁毒法》相关内容,大力宣传《禁毒法》。二是突出重点。重点是青少年、在校学生、外来务工人员、歌舞娱乐场所从业人员,要抓好对这些对象的学习、宣传,增强他们自觉执行《禁毒法》的意识。三要对职能部门组织学习、培训、理解内容,指导好工作。四要把学习、宣传《禁毒法》纳入普法教育内容,全民开展学习教育。五要借助“6·26”国际禁毒日,在6月份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禁毒法》的高潮。

 

同志们,让我们以《禁毒法》的实施为契机,真抓实干,依法禁毒,努力开创我市禁毒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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