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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收2007年公路规费的通告 |
各车属单位及车主:
根据《广东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省政府令第32号)和省交通厅《关于调整养路费缴费时间的通知》(粤交费[2006]549号)精神,现就2007年度我市汽车公路规费征收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07年度公路规费征收时间:2006年12月11日开始征收,统缴期至2007年4月10日。其中,年底三天(12月29日—31日)因对帐需要而暂停业务办理。
二、为方便车主缴费,我局已开通工商、建设、农业银行联网缴费,车主持有肇庆工商、建设、农业银行的银行卡(双币卡除外)或存折(个人结算帐户)即可现场办理缴费业务。
三、已签订《银行扣款协议》的车主请在缴费有效期内到征稽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四、为方便车主缴费,已在征稽机构登记的本市汽车,正常缴费可在任一征稽所联网缴费。
五、需要办理减免手续的车辆,必须在2006年底前办理。逾期须补费后方可办理相应的减免征手续。
六、2006年前未按规定缴费的车辆,请及时缴纳公路规费。对各种逃缴,拖欠公路规费的行为,公路征稽部门将依法追缴和处罚。
肇庆市公路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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