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推荐省委、省政府表彰抗洪抢险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的公示

 

肇庆市推荐省委、省政府表彰抗洪抢险救灾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抗洪抢险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06]163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拟推荐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抗洪抢险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各单位意见。

公示时间:8月30日至9月2日。

先进集体5个):肇庆市水利局、广宁县公路局、肇庆市民政局、武警肇庆市支队、四会市公安局巡警大队

先进个人10个):

吴龙文(肇庆市国土资源局科长)

郑小明(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普通外科主任医师)

李招德(广宁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

范汝雄(肇庆市公路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燕初(肇庆市农业局局长)

  勇(肇庆市广播电台电视中心新闻部记者)

李承生(鼎湖区凤凰镇镇委书记)

  仪(四会市下茆镇镇长)

夏子章(高要市回龙镇大田朗村党支部书记)

何五成(广宁县赤坑镇副镇长)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肇庆市救灾复产办(联系电话:2239941;地址:肇庆市工农北路17号;邮政编码:526040)反映推荐对象的问题和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和提供联系办法;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和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肇庆市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三防指挥部代章)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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