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林雄辞去肇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6815日肇庆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肇庆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林雄辞去肇庆市人大党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肇庆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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