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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07-04-06

第一条  根据政协肇庆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简则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文教卫体委员会是在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委员进行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        

第三条  文教卫体委员会遵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根据政协章程的要求,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组织委员和各界人士对我市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以及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献计出力。

第四条  文教卫体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1.根据市政协全体会议和常委会的决议精神,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年终总结。

2.组织委员视察、考察、专题调查、外出参观学习,和其他形式的协商和参政议政活动,充分调动委员的积极性,为促进我市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工作献计出力。

3.组织委员在自愿的基础上,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业务知识,通过学习,提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

4.开展形式多样的参政议政活动,为建设和谐文化、和谐教育、和谐医疗、和谐体育多做贡献 。

5.积极完成常委会、主席会议以及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  文教卫体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为了便于活动和提高活动效 果,在本专委会统一领导下,分设文艺组、教育组和医卫组。此外,根据需要还可由主任决定组成临时小组进行活动。本专委会设立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为委员开展活动提供秘书、组织、服务等方面工作。

第六条  主要工作制度:

1.各种活动应发扬民主、进行充分协商;对不同意见不强求一致;对会务工作的决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理。

2.每季度举行一次本专委会全体会议,讨论常委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工作,检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交流信息。

3.凡以本专委会名义形成的书面材料,必须经本专委会集体讨论,并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审定;重大问题,提请常委会或主席会议审议。

4.认真做好团结和联络工作,虚心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各县()区政协的对口联系和文教卫体界人士的联系。根据需要,可邀请他们参加本专委会的专题活动。5.会议须作记录,需要时印发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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