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26日市政协九届一次主席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精神,市政协机关和市各民主党派机关、市工商联机关为了加强联系和合作,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促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此暂行办法。
一、互相联系的指导思想
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政治基础,以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为政治方向,以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为政治原则,为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以及贯彻落实中共肇庆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政议政,促进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而建立互相之间的联系。
二、互相联系的人员组成
由市政协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市民革、市民盟、市民建、市民进、市农工党、市九三学社、市工商联的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如上述人员因事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委托一名专职干部参加。以市政协秘书长或其委托的副秘书长为召集人。
三、互相联系的形式和内容
1.互相交换工作(活动)的资料和信息;
2.定期召开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交换意见;
3.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协工作,联合组织专题调查、研讨、论证活动;
4.互相邀请参加有关的工作会议、庆典、纪念活动及机关的联欢活动;
5.协调好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同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的有关事宜。
四、时间安排
互相联系座谈会,一般每个季度举行一次,内容由市政协秘书长和市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秘书长提前一周议定。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
五、本《暂行办法》自市政协主席会议、市各民主党派主委、市工商联会长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政协肇庆市委员会
民革肇庆市委员会
民盟肇庆市委员会
民建肇庆市委员会
民进肇庆市委员会
农工党肇庆市委员会
九三学社肇庆市委员会
肇庆市工商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