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问:他孩子在下瑶小学就读,已交2千多元择校费,但还要交农村迁移校差额120 元。这是否合理?
答:经了解,李先生查询的小孩(非李先生子女)户口在潮州,目前在下瑶小学读五年级。
(1)小学阶段没有“择校费”收费项目,其交的是是个人自愿缴交的对端州区教育的捐助款,由区财政局专户管理,与学校收费无关。
(2)“农村迁移校差额”应该是“农村学生到城镇学校借读缴交的差额款”。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的通知》(粤教财[2007]29号)规定:“农村免费对象到城镇学校借读,应缴交所借读学校借读生‘一费制’标准与财政补贴标准的差额。”下瑶小学2008年春借读生书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400元,减去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财政补助的144元及书费50元,应交差额款为206元,并非李先生所说的120元。另外,下瑶小学从2008年秋季起归属为城镇学校,其借读生书杂费标准改为每生每学期593元,减去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财政补助的144元及书费50元,应交差额款为3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