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一、项目名称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二、设定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

 

三、实施主体

广东省肇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四、许可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女55周岁、男60周岁以下;

(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四)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考核,了解相应工种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应工种的操作技能。

 

五、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身体健康证明。

 

六、许可程序

(一)申请: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经聘用单位同意,向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考核申请。

(二)受理:本局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受理决定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考核:

负责考核的机构每年安排适当次数的考核,向社会公布具体考核时间。对已经接受申请的,在申请人能够参加考核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考核包括专业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专业技术理论考试按照理论培训大纲,实际操作考核按照实操培训大纲进行。

(四)发证

考核完毕15个工作日内,安全监察机构给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证书。

 

七、复审(换证)

作业人员证到期复审按上述(四)、(五)、(六)条规定进行。

 

八、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申请受理、审查发证免费,考核费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

 

 

  • 附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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