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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办理程序 |

| 行政许可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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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肇庆市境内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2、生产企业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17405-1998)要求;
3、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和规范。 |
|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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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
2、《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副本)原件。 |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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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 承诺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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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行政许可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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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
| 下载材料附件 |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 授权委托书(样本) 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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