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办理程序

行政许可条件

1、肇庆市境内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2、生产企业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17405-1998)要求;

3、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和规范。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

2、《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副本)原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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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
授权委托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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