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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批发企业申请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 |

| 行政许可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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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2、具备能够防止精神药品流弊的管理制度和相关储存条件。 |
|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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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2、书面申请报告;
3、有关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4、有关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名册及其的学历、职称评定书、职称聘任书等证书复印件;
5、企业自查报告;
6、《广东省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申请表》;
7、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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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收费。 |
| 承诺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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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有关事项审查,上报省局审批。 |
| 行政许可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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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
| 下载材料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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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批发企业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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