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GMP证书》登记事项变更。

行政许可条件

《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GMP证书》中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并经相应行政机关审核同意。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1、《药品GMP证书变更事项申请表》;

2、《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3、变更企业名称、地址的有关文件;

4、其他证明文件;

5、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收费标准

市局审查项目不收费。

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完成有关事项审查,上报省局审批。

行政许可依据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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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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