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程序

行政许可条件

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

2、《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

4、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5、企业经营场所、仓储、验收养护等设施、设备情况表;

6、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

7、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文件系统目录;

8、企业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

9、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10、企业非因违法违规而销售假劣药品的说明。

收费标准

受理申请费300元,审核费1000元;对被限期整改的企业组织专家复查,审核费减半收取。对认证不合格企业,在六个月后重新提出认证申请的,按新认证企业收费。

承诺时限

收到全部申报资料后34个工作日完成现场检查,报省局审批发证

行政许可依据

《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

下载材料附件

 

备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