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换发程序

行政许可条件

1、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

2、符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试行)》要求。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1)《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一式2份;

2)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质量管理人学历、资格证书、身份证及个人简历表复印件;

6)《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7)仓库平面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8)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按顺序装订成册。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上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

行政许可依据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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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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