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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报备 |

需提交的资料:
1、《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报备书》(一式二份) 2、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准文件 3、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 4、施工作业方案、安全及防污染责任制相关材料、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5、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 6、施工作业单位的资质认证文书。施工作业单位是法人的,还应提供其法人资格证明文书或法人委托书 7、施工作业船舶的船舶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 8、《通航安全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必要时) 9、委托书(代理人申请时) 10、航行警(通)告发布申请(必要时) 11、专项维护申请(必要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结时限:
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
备注:
报备作业事项:1、气象观测、测量、地质调查 2、航道日常维护 3、面积清除水面垃圾 4、可能影响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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