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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签证 |

需提交的资料:
1、海事声明或海事延伸声明或海事报告或与船舶有关的海事文书
2、有关的船舶法定文书的摘录或其影印件,如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车钟记录、海图等
收费标准:签证费正本l00元,副本每份25元
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依据:
《船舶海事签证办法》
下载材料附件
备注:
1、海事声明应在船舶抵第一到达港二十四小时内递交当地签证机关,在港停留不足24小时的,应在船舶抵港后立即递交。
2、船舶抵港前已发生或可能引起船舶或货物受损害,必须在开舱卸货前书面报告海事主管机关
3、申报文书必须使用中文或英文(不少于一式三份)
4、船长必须在其所申报文书和附件上签字和加盖船章,并应有不少于两个见证人的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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