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业户自行上门申报的方式不需批准外,业户采取其他纳税申报的方式,应提出申请并书面报告地方税务征收机关,由地方税务征收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业户的具体情况,审批后实行。我市办税大厅目前主要实行以下三种申报方式: 1、上门申报 适用于所有纳税人的申报方式
2、资料袋申报 仅限于银行扣税的企业纳税户使用,需在每月12日前把资料交到办税大厅指定窗口,节假日根据情况顺延。 3、邮寄申报 仅限于银行扣税或转账的企业纳税户使用,申报期限为每月1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