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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 |
行政许可程序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1、取水许可申请书(5份);
2、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简要说明(3份);
3、审批通过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取水和退水对水环境的分析报告(5份);
4、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5份);
5、所在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收费标准 1、水资源费(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粤水政资字[1996]20号);
2、取水许可证费(省物价局 粤价[1998]20号)。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四条; 下载材料附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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