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单位调任、转任公务员

政策依据: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25号);《广东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266号)
    申报资料:
    ①调(转)入单位的专题报告.说明本单位职位空缺情况、拟任职位所需任职资格条件、调(转)任的理由、对拟调(转)任人员的考核意见;
    ②调出单位对拟调(转)任国家公务员的鉴定;
    ③准予进人通知书;
    ④本人档案;
    从肇庆市外调任、转任国家公务员,除报送上述材料外,按不同情况须分别报送如下材料:
    ①照顾夫妻异地分居的,须附结婚证书和在肇庆一方户口证明;
    ②照顾军人夫妻关系的,须附部队以上政治机关的随军批件和近期内不安排转业的证明;
    ③随迁子女系在校初、高中学生的,须附所在学校的证明;待业子女须附当地出示的近期待业证;
    ④已婚的,须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离婚的,须附离婚证明书;
    ⑤体检证明。
    主要程序:经办人员审核→科长审核→局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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