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程序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或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置时间等内容);

    4、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收费标准
    经营许可不收取任何费用,应缴纳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承诺时限
    对道路货运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明确许可事项,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部2004年10号令)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载材料附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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