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行政许可程序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需要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件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向许可实施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明(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3.医疗卫生机构的体检证明;

4.考试登记表(或者申请书);

5.组织考核机构出具的考试成绩单。

 

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收取。

 

承诺时限

 

(一)考核组织机构接到申请人报名考试登记表(或者申请书)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是否可以安排考试,其告知的时间应该满足申请人能够参加考试。

(二)考核工作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考核组织机构应当将考核成绩单送交申请人,并通知许可实施机关。

(三)许可实施机关应当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四)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相关人员证件或者不许可通知。

 

行政许可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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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申请条件

 

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二)身体健康,满足作业工作对身体的特殊的要求;

(三)有一定的文化程度;

(四)有与从事作业工作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五)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技能的考试,成绩合格。

具体条件及考核要求见相关的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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