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程序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一)、申请水路运输企业筹建
1、企业筹建申请报告(要求:1、设立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至少一名持股25%以上的股东具有三年以上相应船舶种类的海舶、河船运输经历;2、运力规模要达到交通部2001年1号令第十一条的要求;3、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2、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内容包括组织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企业管理制度);
3、公司章程;
4、组织机构表;
5、企业管理制度或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实施ISM规则的企业,可提供“符合证明”(DOC)、“临时符合证明”(IDOC));
6、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资历、学历、培训证书、劳动合同意向协议(要求:船舶运输管理人员是指从事船舶机务、海务、航运管理等航运业务的管理人员,不包括财务、行政等工作人员);
7、主要股东资历、银行或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说明股东投资情况的文件(要求:至少一名持股25%以上的股东具有三年以上相应船舶种类的海船、河船运输经历);
8、客船靠泊旅客上、下船所必须的服务设施(港航协议意向书)(说明:经营旅客运输才提供);
9、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11、企业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不低于大副、大管轮的适任证书(要求:经营旅客、液货危险品运输,提供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
12、最高领导层(1人)取得相应船舶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要求:经营旅客、液货危险品运输的提供);
13、评估报告(要求:1、经营旅客、液货危险晶运输的提供;2、评估报告由地市交通主管部门在调查的基础上经评估小组评估后作出)。
(二)、申请水路运输企业开业
1、企业开业申请;
2、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企业筹建文件;
3、企业法人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个体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船舶检验证书簿、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临时国籍证书;
5、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6、企业管理制度或安全管理体系(实施ISM规则的企业,可提供“符合证明”(DOC)、“临时符合证明”(IDOC));
7、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资历、学历、培训证书、劳动合同(说明:船舶运输管理人员是指从事船舶机务、海务、航运管理等航运业务的管理人员,不包括财务、行政等工作人员);
8、主要股东资历、银行或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说明股东投资情况的文件(要求:至少一名持股25%以上的股东具有三年以上相应船舶种类的海船、河船运输经历); 9、客船靠泊旅客上、下船所必须的服务设施(港航协议意向书)(说明:经营旅客运输才提供);
10、企业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不低于大副、大管轮的适任证书(要求:经营旅客、液货危险品运输的,提供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
11、最高领导层(1人)取得相应船舶的船长或轮机长适任证书(说明:经营旅客、液货危险品运输的提供)。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 行政许可依据 《广东省水路运输管理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
《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2001年第1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37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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