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的验证、换证(地税)

 

 <一>、验证、换证

    已办理税务登记并领取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应按税务机关的通知要求,办理《税务登记证》的验证、换证。

 

 <二>、办事程序

    需办理验证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通告或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到税务登记窗口领取《税务登记验证(换证)登记审批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并盖章后,附同有关资料交回税务登记窗口

    需办理换证的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通告或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到税务登记窗口领取《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登记审核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并盖章后,按开业税务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 所需资料:

    1、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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