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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双定户)的核定 (地税) |
1、属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户,到检查部门填写《纳税人征收方式申请审批表》及《定期定额缴纳税费申报核定表二》两表,参考国税部门核定的增值税、消费税为准,进行核定其应缴的所得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纳税人要定期将国税每次核定后的定税通知书报送地税修改数据,通常为每年1月和7月两月)
2、属营业税纳税户,到检查部门填写《纳税人征收方式申请审批表》及《定期定额缴纳税费申报核定表一》两表,根据填写内容、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等进行实地调查审核,进而核定其应缴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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