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行政许可程序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业务流程图: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1、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勘查设计文件。

  3、资金保函或银行证明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批准文件。

  4、商品混凝土销售合同书或肇庆市混凝土现场搅拌许可(含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凭证)。

  5、现场管理人员上岗证及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凭证。

 

收费标准

  1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基建投资额的4%

  2、工程定额测定费:建安工作量的1

 

承诺时限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自199831日起施行)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1号,自200174日修正)

  3、《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111日起施行)

  4、《关于实行建设项目社会监理的通知》(肇建工字[1998]178号,自1998101日起施行)

  5、《关于修改<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有关条文的通知》(粤府[2000]34号,自200068日起施行)

 

下载材料附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doc

 

备注

    在肇庆市城区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