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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程序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1、竣工验收申请表1份;
2、建设项目基底红线图及其附件(含建筑要点)1份;
3、测量竣工地形图1份;
4、建筑工程规划管理跟踪检查表1份;
5、已审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图及绿化设计图各1份;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市政工程验收文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
3、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下载材料附件
肇庆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doc 肇庆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跟踪检查表.doc
备注
现场验收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周的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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